针对已经取得FCC/IC ID证书的设备,相信大家会遇到一些变更的困惑:什么情况下的变更可保留原始ID号不变?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新 ID?此篇内容将为您指出明确方向。
178919 D01 许可变更条例
根据§ 2.1043要求,允许的变更有如下三类:
CLASS I – Equipment changes that do not degrade the data reported to the Commission.
CLASS II – Equipment changes that do degrade the data reported to the Commission.
CLASS III – Changes in software for Software Defined Radio Equipment.
备注 :除了轻微的外观变化,大多数认证设备的变化都需要测试来确定,无论变更是一级、二级还是三级许可变更。II类和III类许可变更必须向委员会报告,且测试需要由FCC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测试结果验证判定
功率 – 变更后的产品,不允许对最大输出功率进行增加,否则需申请新ID。
杂散 – 变更后的产品,杂散在满足限值的前提下,最大不超出原始3db情况下可按照Class I报备;满足限值,超出原始3db以上情况下可按照Class II报备或申请新ID。
KDB 178919将各类变更细分为5类
天线变更
PCB和硬件的改动
外壳的变更
外壳的变更
软件的变更
对于不支持SDR(软件可定义)功能的设备,有限的变更是被允许的,并作为CLASS I或者CLASS II变更在下面章节内进行讨论。当变更包含软件时,技术描述必须清楚地解释如何控制实现防止第三方或未授权方对发射机进行修改,并在授予的权限以外的条件下操作。
备注:软件定义的无线电(Software Defined Radio,SDR) 是一种无线电广播通信技术,它基于软件定义的无线通信协议而非通过硬连线实现。频带、空中接口协议和功能可通过软件下载和更新来升级,而不用完全更换硬件。
综合性变更